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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极速体育nba 发布时间:2024-04-26 07:34:52
5月16日,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政府下发《泰州市姜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施行定见》,《定见》指出,
定见表明,为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力,逐步增强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的可操作性,制定本施行定见,审慎保险推动相关答应作业。凡属我局批阅范围内的一切涉水光伏发电项目的行政答应,均须依照“一事一决议计划”的准则提交局党组会议评论,未经局党组团体评论决定赞同的不予答应。
为标准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作业,逐步增强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的可操作性,我局制订了《泰州市姜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施行定见》,经局党组团体评论经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仔细贯彻执行。
水利部办公厅《关于逐步加强河湖办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办理的告诉》(办河湖〔2020〕177号)文件规则“对光伏发电、风力发电等建设项目,要契合有关规划,进行充沛证明,严控,极度影响防洪安全、河势安稳、生态安全的,不得答应。”《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〈江苏省水域保护方法〉的定见》(苏水河湖〔2020〕20号)文件要求“强化节省集约使用,严厉约束高耗费低产出的水域资源使用项目,严控水域范围内的光伏发电、风力发电等建设项目,保护水域空间无缺、功用无缺、生态安全”。为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力,逐步增强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答应的可操作性,制定本施行定见,审慎保险推动相关答应作业。
2、要充沛证明。涉水光伏发电项目须进行社会安稳危险点评(含大众参加调查和危险点评陈述)和生态环境影响点评,建设项目不得影响当地大众的出产和日子,建设项目须编制防洪影响点评陈述并经过专家评定。
3、要严控。我区通南区域一切河道禁止开展涉水光伏发电项目;里下河区域镇级以上河道(含镇级)、圩外河道(含滞涝圩)禁止开展涉水光伏发电项目,里下河圩内河道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水域面积份额需严厉控制。
凡属我局批阅范围内的一切涉水光伏发电项目的行政答应,均须依照“一事一决议计划”的准则提交局党组会议评论,未经局党组团体评论决定赞同的不予答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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